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與監管環境的日益完善,券商年度分類評價體系也持續優化。2023年券商年度‘大考’規則迎來重要調整,新增財富管理業務指標,并細化了投行業務評價方法,旨在引導券商更注重長期服務能力和風險控制,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。
新規增加了財富管理業務評價指標,體現了監管對券商轉型財富管理業務的重視。財富管理作為券商業務轉型的重要方向,不僅涉及產品銷售,更強調資產配置、客戶服務和長期價值創造。新指標涵蓋客戶資產規模增長率、投資顧問服務覆蓋率、客戶滿意度等多個維度,鼓勵券商提升專業服務水平,優化客戶體驗,推動業務從傳統的通道型向綜合服務型轉變。
投行業務評價方法進一步細化,突出質量和風險導向。以往評價更多關注承銷規模等量化指標,新規則增加了項目質量、合規風控、創新服務等方面的考核。例如,在股權融資和債券發行業務中,將重點評估項目執行效率、信息披露質量、投資者保護措施等,并對券商在綠色金融、科技創新等領域的服務能力給予加分。這有助于引導投行業務回歸本源,強化盡職調查和持續督導責任,防范金融風險。
新規則還結合投資咨詢業務,強調專業能力與合規管理。投資咨詢作為券商核心業務之一,新評價體系將咨詢服務的準確性、客戶適當性管理、投訴處理效率等納入考核,推動券商提升投研能力和合規水平,避免誤導性宣傳和違規操作。
券商年度大考規則的這些變化,不僅反映了監管對行業穩健發展的期望,也為券商指明了業務轉型方向。券商需在財富管理、投行和投資咨詢等領域加強能力建設,以應對日益復雜的市場環境,實現可持續發展。